本决定清单是根据缔约方大会第 4.6 号决议 (Rev. CoP19) 制定的。它包含 CITES 缔约方大会第 19 届会议 (CoP19,巴拿马城,2022 年) 通过的决定(决议除外)以及前几次会议通过的、在第 19 届会议之后仍然有效的决定。
本节中的决定根据第 4.6 号决议(Rev. CoP19)按主题分组。
CoP19 通过的每项决定都以“19”开头,例如决定 19.1。在前次会议上通过且仍然有效的每项决定都以原始编号列在此处,例如决定 14.69。如果缔约方大会在通过决定后的会议上修订了该决定,则该决定的原始编号后会标有“(Rev. CoPXX)”,其中“XX”代表通过修订的会议编号。例如,决定 16.162 (Rev. CoP19) 由缔约方大会在第 16 次会议上通过,并在第 19 次会议上进行了修订。